法治悖论及其消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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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伟斌.法治悖论及其消解[J].学术论坛,2015,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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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伟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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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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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省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基地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4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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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的目的是要限制国家权力,而为了限制国家权力又需要国家权力,这就形成了法治悖论.法治悖论的解决不能依靠国家权力间的相互制衡,而必须依靠向市场和社会分权,用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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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悖论 国家权力 权力制衡 市场权力 社会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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