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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悖论及其消解
引用本文:陈伟斌.法治悖论及其消解[J].学术论坛,2015,38(5).
作者姓名:陈伟斌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基金项目:广东省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基地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4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摘    要:法治的目的是要限制国家权力,而为了限制国家权力又需要国家权力,这就形成了法治悖论.法治悖论的解决不能依靠国家权力间的相互制衡,而必须依靠向市场和社会分权,用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

关 键 词:法治悖论  国家权力  权力制衡  市场权力  社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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