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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纠纷化解:从传统到法治
引用本文:卢明威,李图仁.农村社会纠纷化解:从传统到法治[J].学术论坛,2015,38(5).
作者姓名:卢明威  李图仁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1
基金项目: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社会管理法律体系中的确立与适用研究——以广西壮族为例”,广西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民族习惯在农村社会矛盾化解中的利用研究”
摘    要:长期以来农村社会纠纷多由农村精英依据习惯在村落内部得到处理,但现阶段农村纠纷的场域、主体、类型及矛盾尖锐程度都已发生变化,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矛盾化解的需要.在整个国家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农村社会纠纷化解的法治化是这一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法治教育培养村民的法治思维,加强引导促进村民按法治方式办事,利用历史人物崇拜和现实法治资源培育其法治信仰,是农村社会纠纷化解实现法治化的根本途径.

关 键 词:农村  纠纷化解  法治化  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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