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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损害赔偿国际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本文:黄胜开.核损害赔偿国际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2):88-92.
作者姓名:黄胜开
作者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法学系,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世界主要核国家(地区)在核损害责任国际公约框架下,构建起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的法律救济体系,以协调所在国(地区)核工业发展与核事故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对比分析,评析国际公约和部分有核国家核损害赔偿立法框架及主要内容,针对我国情况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我国应积极参与核损害赔偿国际立法活动,加快制定核损害赔偿基本法,加大国家财政资金扶持,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核损害赔偿机制等。

关 键 词:核损害  民事责任  巴黎公约  维也纳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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