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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察专员制度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
引用本文:沈跃东.论监察专员制度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128-131.
作者姓名:沈跃东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摘    要:监察专员制度,是一种非司法的权利保障机制.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方面,这一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监察专员制度的独特的内部构造,即便捷的程序、综合的审查标准、人权法的适用、以及公开的报告程序,使得它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合理与合法、国内与国际、自律与监督,从而克服了司法在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困难和不足.

关 键 词:监察专员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保障
文章编号:1671-8402(2007)04-01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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