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当坚持“两个优先”不动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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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立国.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当坚持“两个优先”不动摇[J].城市,2014(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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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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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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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京津冀协同发展被媒体誉为国家一号工程,备受国内外关注。京津冀协同发展始于1986年成立"环渤海市长联席会"。此后,标志性的事件是2004年京、津、冀三地在河北廊坊召开会议后发表的"廊坊共识",以及2005年国家发改委主持制定却至今没有出台的《京津冀城市群发展规划》。2011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首都经济圈"概念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直到2014年2月底,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讲话,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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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群发展 河北廊坊 十二个 轨道交通网络 生态补偿机制 京津冀区域 一体化问题 经济区位 国际航班 生态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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