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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采访权及其法律调整
作者姓名:傅丹辉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 浙江杭州310012
摘    要:新闻采访权是随着社会、社会结构的变化而被确认,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权利。新闻采访权只能专属于记者,但仅在涉及社会公益履行记者职责进行采访时发生效力。其实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平衡"。应区分采访对象、采访方式做不同规定。

关 键 词:新闻采访权  知情权  社会权利  政策性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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