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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金融法律监管机构的重整与强化
引用本文:柴瑞娟.法国金融法律监管机构的重整与强化[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110-115.
作者姓名:柴瑞娟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基金项目:2013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3YJC820004);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IFW12067)
摘    要:国际金融危机迫使法国反思并改革其金融监管体制。自2008年起法国陆续推出了《经济现代化法》、《银行金融监管法》等,对2003年确立的分业监管、机构冗繁的监管体制再次进行大刀阔斧的变革。此次变革核心点在于机构重整和权力强化:其进一步撤并简化了监管机构,合并了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监管机构,新设了审慎监管局和金融监管与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强化了金融市场管理局的权威,加大了监管力度,对金融衍生品、信用评级机构等实施了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

关 键 词:法国金融监管  审慎监管局  金融监管与系统性风险委员会  金融市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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