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民的适当住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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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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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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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07XF012);西南政法大学校级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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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民的适当住宅权,即适宜或充分住房权,是指一国公民有权获得可负担得起的适宜于人类居住的、有良好的物质设备和基础服务设施的、可以既安全又健康并有尊严地生活、同时又不受歧视的住房权利。国民适当住宅权本质上属于民生保障体系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外象上住宅(房)权表达的是社会个体及其基本家庭成员生活和生存的某种状态或事实,而背后却透视着该国家国民之最基本的人权享有及其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品质优劣高下的客观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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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 适当住宅权 国家义务 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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