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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
引用本文:祁华清.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2(4):20-23.
作者姓名:祁华清
作者单位:武汉工业学院,管理系,湖北,武汉,430022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干预一方面能在某种程度上调控市场运动 ,纠正市场失灵 ;另一方面这种干预必须是规则性调控 ,若随意超出应有的职能范围 ,则会造成政府本身的失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具有双重身份、两重功能。这便需要明确界定政府的作用范围 ,建立具有约束力的规则和制度 ,否则将对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是十分有害的

关 键 词:市场经济  市场失灵  政府职能  政府干预
文章编号:1009-4733(2002)04-0020-04
修稿时间:2001年10月19

Governmental Interference in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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