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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诗、苏诗、黄诗中“吏隐”注的澄清——辑本《汝南先贤传》学术价值初探
作者姓名:吕友仁  李慧玲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河南新乡453007(吕友仁),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所 上海200062(李慧玲)
基金项目:教育部2005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散亡中原文献的调查、评估与辑佚》(05JA770003)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澄清两个问题:第一,郑钦此人,当作“郑敬”。宋人赵次公为杜诗作注时。由于避宋讳——宋太祖赵匡胤的祖父名敬,遂改“敬”为“钦”。后人不知就里,也就一路以“郑钦”相称。第二,说吏隐之典,“出《汝南先贤传》郑钦事”,完全是子虚鸟有之事。换言之,“吏隐”的用典,和郑钦毫不相干。究其致误的原因,盖误读《汝南先贤传》所致。

关 键 词:杜诗  苏诗  吏隐  汝南先贤传
文章编号:1003-2134(2008)01-0001-03
修稿时间: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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