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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辩证法的澄明——基于对两种“相互作用”思想的辨析
作者姓名:竭长光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中国的百年传承与探索研究”(项目号:21AKS00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辨析两种“相互作用”思想是澄明恩格斯辩证法的关键。恩格斯辩证法既继承了以往哲学中的“普遍相互作用”思想,也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对立的相互作用”思想。“普遍相互作用”思想虽然包含诸多具有辩证性质的思想观点和思想方法,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将它与整个恩格斯辩证法等同起来是一种误解和曲解。“对立的相互作用”思想可以解释诸如生命有机体这样的具有“强整体性”和“强内因性”的事物,因而是一种比“普遍相互作用”思想更有解释力的哲学思想,也是恩格斯辩证法的根本。“普遍相互作用”思想与“对立的相互作用”思想虽然不同,但二者可以共存、互补。辨析两种相互作用思想,对于恢复恩格斯辩证法的本来面目,进一步驳斥“马恩对立论”,以及完善教科书关于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辩证因果观”及“系统”观念的表述,都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恩格斯  辩证法  普遍相互作用  对立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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