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江泽民的人民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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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隋玉梅. 论江泽民的人民观[J].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 26(5): 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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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隋玉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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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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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的原则,科学地确认了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积极的现实价值,体现了江泽民同志注重历史事实和客观现实的科学精神。对人民群众的构成给予了最新定位,奠定了江泽民给现实社会中的各阶级、各阶层人士定位的理论基础,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群众观的新发展。系统而深刻地阐述了独具特色的人民利益观和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思想和新理念,使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从而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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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泽民 人民观 历史主体地位 人民利益 全面发展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4)05-0005-07 |
修稿时间: | 2004-05-01 |
On Jiang Zemin's Ideas of the Mass of Peo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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