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未来《民法典 继承编》中应规定遗嘱解释规则的探讨
引用本文:梁分, 傅晶晶.关于未来《民法典 继承编》中应规定遗嘱解释规则的探讨[J].天府新论,2010(4):87-89.
作者姓名:梁分  傅晶晶
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文法学院,四川成都,610500
摘    要:如果我国将来的民法典设置有"总则编",可以在总则编中规定法律行为解释的一般规则,在继承编中规定遗嘱解释的特殊规则.遗嘱解释规则立法最关键的内容,是要确立遗嘱的主观解释规则;至于遗嘱外证据采用规则,只要遗嘱内容存在歧义,就可以采用遗嘱外证据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立法对此不作出相反的限制性规定即可.

关 键 词:遗嘱继承制度  遗嘱解释  遗嘱解释规则  区别说  暗示说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天府新论》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天府新论》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