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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销房管局不受理登记告知
引用本文:吴凡云,朱忠平.法院撤销房管局不受理登记告知[J].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3(5):38.
作者姓名:吴凡云  朱忠平
作者单位:西湖区人民法院;西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
摘    要:南昌人士辛云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两套房改房,家人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时,却遭到南昌市房管部门的拒绝,于是,辛云山一纸诉状将房管局告上法院。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房屋行政登记案,判决撤销被告房产管理局授权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2012年8月31日对原告辛云山作出编号为201208-1的《不予受理(办理)告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辛云山的父亲辛大海系中国建设银行职工。辛

关 键 词:南昌市  登记手续  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  西湖区  云山  房改房  撤销  不予受理  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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