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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家气魄自我肯定的形式——汉赋形式的审美意味论纲
引用本文:李蹊.汉家气魄自我肯定的形式——汉赋形式的审美意味论纲[J].社会科学战线,1989(3).
作者姓名:李蹊
摘    要:一定的文学形式必然积淀着一定民族在改造自然和自身的漫长历史行程中主客体统一的审美意味,因而它比个别的文学作品也就必然地含有更深厚、更久远的历史内蕴。纵观中国文学史,有两种现象值得注意,一是赋与诗总是走着大体上同步对应的发展行程:汉赋与汉乐府、东汉小赋与文人五言诗、俳赋与讲求声律的六朝诗、律赋与律诗、文赋与词;另一现象自汉至清,历代有成就的文学家大都从少年开始进行读赋、写赋的艰苦练习,接受赋体文学是形式的陶冶,培养把握汉语的特殊表现功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汉语的技巧。因此,探讨汉赋形式的审美意味,其意义也就远非止于汉赋本身、远非止于汉朝一代的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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