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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委会主任被居民罢免
引用本文:王云龙,李贤.一居委会主任被居民罢免[J].社区,2003(17):51-51.
作者姓名:王云龙  李贤
摘    要:2003年7月21日,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传来消息:在莲新街道海椒市社区第三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上,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治保主任王勇被居民罢免。王勇成了锦江区被群众罢免的首名社区干部。他成了“扰民”干部据海椒社区党支部介绍,2002年5月,王勇经选举当选为海椒市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治保主任。上任伊始,他工作热情高、干劲大,获得了群众好评。可不久后,王勇经常醉酒后滋事。2002年9月29日下午,王勇在协助莲花社区一区交房发放钥匙时,因为醉酒失态,对群众言行粗暴;2003年1月27日夜,王勇在酗酒后尾随社区一女市民回家,在其家中吵闹至次…

关 键 词:四川  成都市锦江区  社区居委会  王勇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社区干部  挪用公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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