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区分制下帮助犯与主犯的关系辨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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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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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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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在犯罪进程中可以发挥主要作用,这对将帮助犯一概认定为从犯处罚的传统评价模式形成挑战。对此问题,"帮助犯主犯化"的归责路径具有理论依据与现实必要性。在我国双层区分制的犯罪参与体系下,应确立形式的正犯概念,正犯等同于实行犯但不等同于主犯。而且在双层区分制中,不同层次下的分类功能与评价标准不同,使正犯与主犯、帮助犯与从犯之间不成立一一对应关系,对于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应认定为作用分类中的主犯。此外,从解释论的角度也不应将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的"辅助作用"解释为"帮助作用"。贯通帮助犯通往主犯之路,对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均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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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层区分制 帮助犯 主犯 正犯 帮助行为正犯化 |
The Correc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ider and Principal Offender in Two-layer Different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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