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我国特有的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财务总监与董秘兼任能否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和资本市场有效运行。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7—2017年的数据,实证检验财务总监与董秘兼任对提高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的作用效果。研究发现,财务总监与董秘兼任能够提高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进一步地,从财务专长、沟通专长和风险规避视角进行机制检验发现,相较于董秘兼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兼任董秘、财务总监与董秘同时由一人担职这两种兼任类型更能提高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即财务专长而非沟通专长使其更有能力提高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公司所在地法律制度环境好、分析师跟踪人数多以及在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财务总监与董秘兼任面临更大的信息违规处罚风险,因而更有动力提高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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