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府行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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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安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府行为调整[J].中州学刊,1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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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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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焦作市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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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四大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几十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们不仅形成了微观经济运行的产品经济模式,还构建起一个无所不包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企业和政府都面临着艰巨的改革重任。企业需转换经营机制,尽快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吻接;政府要调整行为,为企业进入市场创造条件。而且后者比前者更急迫、更重要。实践证明,没有政府机构的简政放权,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就不可能落实;没有宏观调控手段的根本性改变,企业也不可能摆脱传统势力的束缚,走上商品化经营之路。总而言之,政府行为机制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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