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创新是推进企业发展的催化剂。创新活动需要资金和技术,而上市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融资平台,进而能够为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提供资金保障。我国企业上市一般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和反向收购两种途径。相较于IPO上市,反向收购具有上市便捷、成本低等优势,但同时可能由于约束较少,存在一些潜在问题。以2007—2015年A股反向收购与IPO上市的公司为样本,可分析这两类公司上市后在企业创新水平上的差异,研究发现:(1)与IPO公司相比,反向收购公司上市后的创新产出更低;(2)如果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为国有公司,可以缓解对创新的抑制作用;(3)当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时,则会加剧反向收购对创新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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