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法》制度设计中认罪认罚从宽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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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清宇.论《刑事诉讼法》制度设计中认罪认罚从宽的证明[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9(4):9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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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清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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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四川大学法学院;2.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大学法学院纠纷解决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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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解读2018年新《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设计,可以发现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证明上可能存在证明对象难以明确、证明标准难以厘清以及证明方法难以把握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形成与传统"绝对真实"的证据真实观话语、司法者繁简难分的裁判认知习惯以及高度抽象的证明标准规范有重大关联。因此,需要在对新《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适用过程中针对认罪认罚从宽重构一种适中化、具体化的刑事证明方式并建立以程序和证明方法为主导的证明实现机制,同时还需要完善保障机制,以防范该证明体系带来的错误定罪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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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刑事诉讼法》 认罪认罚从宽 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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