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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田的演变
引用本文:蒋兆成.宋代官田的演变[J].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3).
作者姓名:蒋兆成
摘    要:自唐中叶均田制破坏后,迄至两宋,官田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官田普遍采用租佃制,对农民和士兵进行地租剥削;二是官田私有化,即官田变为私田.官田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及其经营方式的这种变化,是社会生产力提高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充足发展的必然结果.秦汉以来,官田就开始采用租佃方式经营,只是到了两宋时期,佃耕制才成为经营官田的普遍形式.在占田制和均田制下,不管农民是否占有法定的田亩数额,国家依据农户的丁口情况,强制农民一律按照法定的数额缴纳租税,这种剥削方式显然具有瑶役制性质,并且是在经济领域里所实行的一种政治的、军事的统治形式.在佃耕制下,国家根据佃户租种官田的多少,向佃户收取不等的租额,采用实物地租,这是一种经济的统治形式.官田由政治的、军事的统治形式,转变到经济的统治形式,用经济关系的强制来代替政治、军事的强制,这显然是一种历史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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