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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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丽芬.清末新政评议[J].浙江学刊,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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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丽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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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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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01年1月29日,在西安“蒙尘巡幸”的慈禧太后以朝廷名义颁布一道上谕,内称:“世有万祀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大抵法积则弊,法弊则更,惟归于强国利民而已。……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①要求军机大臣、六部九卿、各省督抚及出使各国大臣考竟中西政治,就军国大政、国计民生诸问题献计献策。4月z1日,清廷成立了以奕劻为首的督办政务处,李鸿章、荣禄、昆冈、正文韶、鹿传霖为督办大臣,刘坤一、张之洞(后来还有袁世凯)遥为参预,综理新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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