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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论体系的颠覆——从"四要件"转向"三阶层"
引用本文:陈小炜,梅志军,徐晋.论犯罪论体系的颠覆——从"四要件"转向"三阶层"[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8(3).
作者姓名:陈小炜  梅志军  徐晋
作者单位: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南通 226000;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如东 226400;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南通 226000
摘    要:犯罪论体系在我国存在多种主张,四要件优势逊于劣势,三阶层利大于弊,在我国引入三阶层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对于解决共同犯罪、排除犯罪事由、未成年人被利用犯罪、单一犯罪层次等疑难、复杂问题大有裨益.

关 键 词:犯罪论体系  四要件  三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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