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产品法”代替“工厂法”计算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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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重生
,陈恬菊.用“产品法”代替“工厂法”计算总产值[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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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重生 陈恬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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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业生产发展速度是两个时期工业生产发展水平的对比值。用什么指标才能准确地反映工业生产发展水平及其发展速度呢?这是国内外统计理论界和统计工作中长期讨论研究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工厂法总产值,表示工业生产发展水平,据以计算发展速度。这种统计方法,有它一定的作用,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我们认为。总的看来是利少弊多,必须加以改革。为此,我们建议用产品法代替工厂法计算总产值。以便比较准确地反映工业生产发展水平及其发展速度。下面,谈一些粗浅看法,目的是抛砖引玉,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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