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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国际法构成要素的法理学思考
引用本文:付志刚.习惯国际法构成要素的法理学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6(6):213-216.
作者姓名:付志刚
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
摘    要:在传统国际法领域,习惯国际法主要是一种描述性规则,因而对国际实践的要求比较严格,在司法中也主要依据相关国家的实践来鉴别。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法新领域的开辟,国家实践已经不足以作为判断习惯国际法的标准,而规范性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接收成为判断习惯法是否成立的主要因素。

关 键 词:习惯国际法  国家实践  国家接受
文章编号:1004-518X(2006)06-02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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