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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朝尚书令之缺职
引用本文:王军强.试论唐朝尚书令之缺职[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5(1):41-43.
作者姓名:王军强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预科部 甘肃兰州730030
摘    要:唐代中央集权制度较之秦汉有长足发展。唐初三省分权,宰相之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便于皇帝控制。三省本为平行并重之机构,分掌议政、决政和执行之权。但在实际运行中,尚书省既参与决策又负责执行,便具有了秦汉时期丞相的权力。三省权力分配不均,与三省制的发展相背离,是为皇权不能容。尚书令缺职不授,决策机关与执行机关相分离,开创了皇权专制—三省分权—政事堂集议三者相结合的中央集权新体制。

关 键 词:唐朝  尚书令  缺职
文章编号:1001-5140(2005)01-0041-03
修稿时间:2004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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