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权的否定与应对
作者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立法的出入导致理论和实务对混合共同担保的分歧极大,争议的核心在于担保人之间是否存在追偿权。解释论下,无法于实定法内检索出担保人内部追偿权的请求权基础。基于连带责任、代位权抑或不当得利制度均不能证立,但并不构成法律漏洞。否定论下,物上保证人与保证人以各自担保物的价值或自身的责任财产承担担保责任。除债权人放弃债务人自身提供的物的担保外,对单个担保人担保的部分或全部担保的放弃不具有对外效力。非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与担保人或者担保人之间对于份额或顺序的约定不具有外部效力。针对否定论可能带来的风险,可基于"欺诈"与"恶意串通"制度予以规制。此外,也可倒逼担保人于担保时进行更为详细的约定或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规避风险。

关 键 词:混合共同担保  追偿权  法律解释

Negation and Response to the Right of Internal Recourse of Hybrid Joint Guarantee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