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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条件关系的本质属性
引用本文:朱霖.充分条件关系的本质属性[J].东岳论丛,2010,31(1).
作者姓名:朱霖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形式逻辑及其在人工智能中的应用研究”(编号:07JA720006)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充分条件关系的定义历来是逻辑学关注的焦点。传统形式逻辑的界说可归结为"朦胧的正确";正统数理逻辑的规定可归结为"清晰的荒谬"。"事件A是B的充分条件"的逻辑含义是,"可独立于A、B的有无确定(这称为"第一独立性")不会是有A而无B",其间的"前件A为有可独立于后件B的有无确定"(称为"第二独立性")。包含在充分条件关系中的这两个逻辑独立性质是人类能以有限把握无限、从已知进入新知的逻辑依据,是逻辑科学这座大厦两块坚实的基石。

关 键 词:充分条件关系的两个独立性  必然联系  实质蕴涵的两个依赖性  以有限把握无限  从已知进入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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