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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及其启示
引用本文:彭爽.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及其启示[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7(2):89-90.
作者姓名:彭爽
作者单位: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摘    要:从1862年<莫雷尔法案>开始通过立法规范职业教育,到1917年<史密斯--休士法案>确立职业教育制度,到1963年<职业教育法>形成职业教育体系,再到1990年<卡尔.伯金斯法案>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一部美国职业教育史就是一部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史.以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历程为线索,揭示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特点,以期对我国职业教育的立法有所启示.

关 键 词: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立法  特点  启示
文章编号:1008-939X(2006)02-0089-02
修稿时间:2005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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