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的新思维--读童之伟教授的《法权与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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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琼芳,杜正武.法哲学的新思维--读童之伟教授的《法权与宪政》[J].江汉论坛,2006(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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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琼芳 杜正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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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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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独树一帜的法权理论童之伟教授在《法权与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中指出:直到今天,以权利义务解释全部法律关系的法哲学思想仍然在总体上采用陈旧、片面的权利义务分析框架解释全部法现象,而这种分析框架存在着关照不到公法领域,不能合乎逻辑地解释权力现象等无法修补的结构性弊病。而坚持权利义务论者的回答是: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权利包括“权力”,狭义的权利不包括“权力”。童教授认为这必将给法哲学研究带来一个不必要的麻烦,人们看到“权利”一词时,都不得不去思索此处的权利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然而,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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