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康德哲学、美学中“自然”概念的几点理解——对刘为钦先生观点的补充和商榷 |
| |
引用本文: | 朱立元.对康德哲学、美学中“自然”概念的几点理解——对刘为钦先生观点的补充和商榷[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5(1):65-77,156. |
| |
作者姓名: | 朱立元 |
| |
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
| |
摘 要: | 本文针对刘为钦先生《“文学是人学”命题之反思》等文章对康德“自然”概念的误解,引用大量第一手资料,进行了多方面的补充和商榷.指出刘文对康德“自然”概念的阐述,没有区分康德在认识论与伦理学、自然科学哲学与道德形而上学两个大领域内对“自然”和“自然规律”问题完全不同的界说,从而将其认为属于“人学”范围的“心灵的自然”即“道德性的自然”仅仅归属于认识论,而脱离了伦理学范围;进而将只适合于认识论的“普遍规律”套用到伦理学领域,形成了对康德“自然”概念的极大误读;最后,对康德关于艺术创造的“另一个自然”的丰富含义作了较深入、全面的探讨和阐发.
|
关 键 词: | 康德哲学美学 自然概念 自然规律 第二个自然 刘为钦文章 理解 商榷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