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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辞职申请不能久拖不决
引用本文:
沈晓林.单位对辞职申请不能久拖不决[J].人才瞭望,2005(6):105-105.
作者姓名:
沈晓林
作者单位:
摘 要:
顾某,男,51岁,系X市某仪器代表工艺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以单位不同意其辞职为由于1998年6月18日向某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关 键 词:
辞职
单位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1998年
仲裁申请
研究所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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