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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代宗室群体性事件
引用本文:张明富.试论明代宗室群体性事件[J].学习与探索,2013(5).
作者姓名:张明富
作者单位: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重庆408100;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重庆40071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天潢贵胄的心智结构:明代宗室群体心态、文化素养及价值观研究"
摘    要:宗室群体性事件是明代类型众多的群体性事件当中的一种,和其他群体性事件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宗室成员是事件的行为主体,王府校尉、仆从只是受命鼓噪而已,没有其他阶层民众的卷入.明代宗室群体性事件大致可划分出权利争取型、发泄愤恨型、骄横暴戾型三种不同的类型,具有非和平性与非政治性、权利正当性与行为非理性、宗室群体性事件的行为主体多为宗室中下层等显著特点.明政府对宗室群体性事件处理的重要方式即是革禄、夺禄、停禄,皆为治标之策,非为治本之良药.这不仅于消弭宗室社会矛盾、挽回宗室人心毫无助益,而且只能进一步加剧矛盾和对立.而重惩事件拨置者及王府仆从、军校虽能对其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他们对身份特殊的宗室并不能起到多少制约的作用.

关 键 词:明代  宗室  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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