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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奸淫幼女罪的构成
引用本文:姜代境.谈谈奸淫幼女罪的构成[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4).
作者姓名:姜代境
摘    要:奸淫幼女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强奸罪的一种。由于这种犯罪所侵害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她们本身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性机能尚未健全,缺乏对性行为的理解,不具有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而容易被人欺骗为犯罪分子残害。而幼女被奸后,往往引起严重的后果,使其身心健康和性机能受到严重的破坏,所以我国刑法对这种犯罪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刑罚,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但是,奸淫幼女的案件在实践中表现的又比较复杂,如何正确理解刑法关于这种犯罪的规定,正确认定奸淫幼女的犯罪,稳、准、狠地打击这类犯罪分子,就成了我们法律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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