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课堂教学的“气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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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南.论课堂教学的“气势”[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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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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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气势”是指人或事物表现出来的某种力量和形势。如:“气势磅礴,“气势雄伟”。它在总体上传达出的这种力量非比寻常。它能感染人,征服人,具有震撼人心的作用。是表现主体取得客体认同的较高境界。“有气势”是人们对人或事物好的评价,发表演说有气势,写作论文有气势,大型表演有气势,甚至做人处事有气势,都是其取得成功的一个有利条件。那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课堂教学该不该讲求气势呢?笔者认为是大可讲求的。课堂教学是一门不低于其它艺术实践的艺术。教师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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