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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分则各编的核心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
引用本文:杨立新.民法典分则各编的核心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5).
作者姓名:杨立新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摘    要:21世纪的民法典是人文主义的民法,其核心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以往的传统民法典侧重于保护财产权利,忽视对人的尊严的保护,忽视对人格的保护。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传统民法改变了态度,突出保护人的尊严。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民法单行法对保护人的尊严的规定有所欠缺。《民法总则》突出对人的尊严的保护,实现了民法典的这个主题。目前,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必须落实《民法总则》的这一主题,全面实现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修改民法典分则各编草案应当以此为标准,凡是符合这个标准的内容,就应当坚持,凡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内容,就应当改进,使我国民法典通篇都体现这一主题的要求,编纂出一部体现21世纪人文主义特点的新型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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