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重大邻避设施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着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具特殊性,也意味着该类决策的稳评将会面临更为复杂的困难局面。这些困境表现在邻避设施决策稳评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制建设以及理论指导等多个方面。要有效摆脱困境,就应从体制上理顺维稳办与其他评估责任主体的关系,建立异地评估与备案审查制度;在技术层面努力提高公众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风险沟通的形式、内容和权重方面做出改善,保障公众充分的知情权和平等的参与权;在法制层面从根本上明确稳评的法律地位,理顺与其他风险评价法律依据的关系;从学理上阐明公众邻避情结的路径依赖,加强对公共信任脆弱性的研究,构建风险感知-风险沟通-公共信任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升邻避设施项目风险评价的理论指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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