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于证券市场而言,气候信息是指能够反映上市公司与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的各种信息。“双碳”背景下,证券市场对公司披露的气候信息定价是敦促公司积极参与零净经济转型,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气候信息强制披露监管规则供给缺位,市场主导的自愿披露框架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填补作用,披露有效性依然不足,主要表现为气候信息的可得性、一致性、可比性及可靠性欠缺。解决问题的应然路径是确立气候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具体来说,制度构建宜借鉴域外发达资本市场经验,以市场中认可度最广的标准化披露框架为基础展开。但为适应我国证券市场现实情况,监管机关应对披露主体、披露位置与频率、气候压力测试与情景分析、气候目标披露及温室气体排放披露的规则进行改造移植或重新设计,以此优化证券市场气候信息环境,并有效控制公司的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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