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分税制的改革 |
| |
引用本文: | 蔡政.进一步做好分税制的改革[J].新疆社会科学,1994(4). |
| |
作者姓名: | 蔡政 |
| |
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 |
摘 要: | 国务院决定,1994年在全国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这是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具体措施。分税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财政的权限和责任,做到权责结合,财权与事权相统一。适当集中一部分财力,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既要考虑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需求,又要扶持帮助补助边远贫困地区,合理地调节财力分配,确定分税范围和划分收支,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促进四化建没的健康发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