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是具有社会性的。在当今社会,青少年具有着强烈的交往需要,独立意向性发展更加迅速,盲目追求群体的共同乐趣,一旦这种乐趣和需求超越了法律,群体也就蜕变成犯罪团伙。他们往往交叉感染,互相影响,凭借人多势众,肆意妄为,不计后果,在一种“面子”和“责任”的心理支配下,干出一些难以想象的恶性案件。如少年犯项××等三名少年从温州来上海玩,仅因花完了钱没有回程的车费,就合伙劫持出租汽车,将司机打成重伤,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可见,面对世界观尚未定型、可塑性大,而又受到各种新观念、新事物冲击的青少年,如何教育、引导他们进行正当,有益的社会交往,防止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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