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我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不断完善反腐败刑事法律体系,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完善了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以及惩治行贿犯罪的规定,同时不断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虎”“拍蝇”“猎狐”,跨境追逃追赃取得新突破,彰显了我国的治理能力和制度优势。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国际上仍有对我国反腐败追逃追赃的误读甚至曲解,这不仅给追逃追赃刑事司法与执法合作带来困难,而且也有损我国反腐败治理的国际影响力乃至国家形象。反腐败治理的国际影响力以反腐败的成功经验为事实基础,以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为重要途径,以反腐败工作对外传播为直接载体。当前,在以成功的追逃追赃实践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同时,仍需要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依靠大数据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与反洗钱的结合,提高追逃追赃成功率,努力创新反腐败工作对外传播的理念和方式,提升我国反腐败治理国际影响力,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反腐败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