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申报重点研究基地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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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真.“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申报重点研究基地成功[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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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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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 5月 ,教育部决定 ,两年内在全国普通高校建立 1 0 0个左右具有明显的科研优势和特色的国家重点研究基地 ,并要求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力争在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教育部和基地所在学校将为评选上的基地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刑事法律科学被首批纳入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基地的规划。经专家组严格评审和教育部核准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被首批评定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该中心是以刑法学科为龙头 ,以古今中外刑事法律科学为研究方向 ,下设四个研究室 ,实行主任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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