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宪法草案第二章第三十四条与中国穆斯林
引用本文:马汝邻.论宪法草案第二章第三十四条与中国穆斯林[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4).
作者姓名:马汝邻
摘    要:本文试图就宪法草案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第三十五条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对信仰伊斯兰教的各少数民族谈一些看法。党对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是一贯尊重的,革命战争年代如是,解放后建设时期也一样。因为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制定的。一九五四年第一部宪法就正式列为公民权利的一条,受到法律的保障。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虽然有时由于“左”的干扰,影响了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但那都是局部的和一时的。十年内乱时期整个法制遭到破坏,宗教政策自然也不例外。在这期间的一九七五年制定的宪法虽然未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