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市民社会与“文化的”市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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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涌.“文明的”市民社会与“文化的”市民社会[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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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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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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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分配正义研究”(项目编号:10BZX016);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分配正义及其劳动的基础研究”(项目编号:09CZXJ02)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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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民社会产生于西方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时期。作为舶来品,"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影响着德国。德国的知识分子结合德意志民族文化的特点赋予了"市民社会"以文化的意蕴,使德语语境中的"市民社会"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单纯的经济意蕴,而使"市民社会"具有了"德国特色"的文化意义和政治意义。马克思更进一步发展了德语语境的"市民社会",使市民社会含义既有文明意识,又有文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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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民社会” 文明市民社会 文化市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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