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在大学生犯罪被害预防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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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莉莎.论高校在大学生犯罪被害预防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28(5):186-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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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莉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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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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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是大学生犯罪被害预防体系中的重要参与主体,高校犯罪预防与大学生个体犯罪被害预防同为大学生犯罪被害预防的两个重点。大学生犯罪被害预防体系中的高校犯罪预防措施,主要体现在高校对大学生的犯罪被害预防教育与管理、大学生被害信息的有效利用以及高校为防止大学生被害而采取的犯罪情景预防措施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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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生被害 预防体系 高校 犯罪预防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7)05-0186-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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