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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完善
作者姓名:廖建求  郑涛
作者单位:1. 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2. 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土地资源安全隐患及其法律克服”
摘    要:通过梳理现行法律制度,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存在法律激励供给不足、矿业税费制度不合理。因此,优化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激励供给,对外资矿业企业实行灵活增值税税率,建立具有普遍性的勘探费用税前减免机制及按照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是完善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必然举措。

关 键 词:外资  矿产资源开发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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