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同志的刑法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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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汉江.试论邓小平同志的刑法思想[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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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汉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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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同志在潜心研究中国实际,运筹规划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蓝图的过程中,始终十分注重我国的法制建设,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提出了许多有远见卓识的刑法科学理论。本文拟就邓小平同志刑法思想的形成背景、内容以及特点等问题作初步探讨。一、邓小平刑法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代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它的后果为基础的。邓小平刑法思想也是这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顺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正确剖析新时期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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