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债权人逆向揭开公司面纱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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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智.股东债权人逆向揭开公司面纱探析[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7(4):99-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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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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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 上海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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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东债权人能否逆向揭开公司面纱,让公司对股东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我国新《公司法》对此语焉不详。其实,允许逆向揭开公司面纱,不仅符合现代法律公平正义之价值追求,也完全合乎公司法人格否认之法理,实为巩固公司法人制度所必需;但立法上应设置更为严格的条件,实践中要严格控制适用范围,非经法院判决,不得逆向揭开,以防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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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债权人 权利滥用 公司人格否认 逆向揭开 |
文章编号: | 1003-2134(2006)04-0099-04 |
修稿时间: | 2006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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