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郊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法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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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筱珠.沪郊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法制保障[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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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筱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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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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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沪郊城市化应进入“可持续发展”轨道,要在法制的保障下,强调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建立依法管理城市化的有效运行机制,制定城建管理的各类法规,配套完善上海城建管理的法规体系,健全乡镇一级的执法队伍,使市郊整个城市化进程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市郊城市化的质量,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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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化 持续发展 法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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